2009年1月14日 星期三

應盡快給予跳薪點

                                                             應盡快給予跳薪點

海關關員級分會評《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



  20081127日,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紀常會﹚向政府提交了《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報告書﹚。其中特別提到基於《凌衛理檢討》的建議,紀常會贊成給予關員和消防隊目(控制)招聘職級內,年資達5年並已通過升級檢定考試的人員設立一個跳薪點。跳薪點是專為紀律部隊而設的特別增薪方式,目的是減輕招聘及挽留人員的困難,盡量減少入職初期人手流失,挽留資深人員,及肯定員工在事業上達到某一里程碑。

  其實早於1988年,《凌衛理檢討》已建議給予屬於員佐級職系的救護員、二級懲教助理、消防員及警員在任職滿5年,並通過相關升級檢定考試或獲取指定技術資歷後,獲一個跳薪點。雖然當年香港海關並沒有設立升級試以致使海關關員並不能受惠於是項建議,但《凌衛理檢討》已清楚表明若日後香港海關設立升級試,是項建議亦適用於海關關員。

  公務員事務局已表示鑑於現時的經濟環境,在向行政會議提出擬定立場時,會同時提出暫緩執行任何牽涉額外財政開支的建議,直至香港經濟回復平穩發展;但基於以下的原因,我們認為給予年資達5年並已通過升級檢定考試的關員設立一個跳薪點的建議在牽涉額外財政開支的情況之下,仍應該盡快執行:

·        香港海關早於2001年已為海關關員設立升級檢定考試,並於2006年提交報告要求保安局及公務員事務局盡快糾正是項對海關關員不平等的待遇。但當局並沒有即時處理香港海關的建議,並採取拖延的政策,藉詞於進行職系架構檢討時才一併考慮。事隔接近3年,實施是項建議已不能一拖再拖。

·        此乃一項《凌衛理檢討》的建議,實有別於其他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內的建議,而其他屬於員佐級職系的救護員、二級懲教助理、消防員及警員,已早於20年前開始受惠於是項建議。延遲實施是項建議對海關關員並不公平。

·        雖然通過招聘補充海關關員人手並無困難,但海關關員流失數字持續上升,已引起關注。盡快實行是項建議將有助於在職初年挽留及激勵海關關員。

  我們強烈要求當局採取合理、理解及富彈性的態度,因應以上的原因,從速處理是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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