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4日 星期五

在職和退休公務員 醫療牙科福利問題多多 顯著改善 尚待何時


  多年來,公務員醫療福利,雖然在發還藥物、醫療儀器方面有一定的改善(上一年度合共批准了42,159宗申請,涉及2.6億元),但發還範圍及辦法以及普通科、專科服務方面,仍不足以滿足在職和退休公務員及其他合資格人士的要求;牙科(包括牙齒矯形)服務方面,輪候時間仍過長,等等。問題多多,一直為人詬病。

政府未有充分承擔合約上責任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900條的規定, 政府作為僱主,有責任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 提供,由政府或醫管局供給的〝免費醫療意見及 診治、X光檢驗及藥物供應。〞《規例》第902條 更規定了〝當局所提供的治療,全視病情需要而定。當局會盡力向公務員及家屬提供最佳的護理及治療,但所給予治療的程度及性質,則由主診醫生全權決定。〞這說明了,政府不但要為公務員提供免費醫療及牙科福利,並須確保其質素及效率。

  但實情是政府一直未能向公務員提供最佳的醫療福利。衛生署轄下的公務員診所服務、牙科服務供不應求,一般輪候接受牙科服務時間平均超過 1年,矯齒服務輪候時間平均超過2年。醫管局則無法提供足夠的專科門診服務、檢查診斷服務(例如電腦斷層掃描、磁力共振掃描),公務員輪候這些服務的時間平均超過一年,令他們的病情得不到及時治療而惡化,不符〝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的原則;退休公務員在公立普通科診所獲得的 服務,與普通市民無異。

  由此可見,政府現行的做法與《公務員事務 規例》第902條自相矛盾:

·    政府所提供的,漠視實際病情的需要;

·    政府所提供的,並非最佳的護理及治療;

·    所給予治療的程度及性質,往往並非由主診醫生根據專業判斷而決定,起決定作用的更多是政府 / 醫管局的相關政策指引。結果,若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不想延誤診治或增加副作用, 只能自費購買藥物及醫療服務,違反〝免費〞的承諾。

  2014115日特首發表的施致報告,雖然決定來年會增設一間公務員診所,令診所數目增至4間,而公務員牙科服務亦會加強(未見有具體計劃),但從公務員及其家屬和退休公務員的總人數來說,仍是杯水車薪。

  對此,本會重申:政府作為良好僱主,應責無旁貸,承擔《公務員事務規例》第900902條規定的合約上的責任,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提供 〝最佳的護理及治療〞!

拒絕中醫藥服務 殊不與時並進

  要提供〝最佳的護理及治療〞,中醫藥服務理應納入公務員免費醫療福利範圍。此舉亦完全吻合 《基本法》第138條香港政府要〝發展中西醫藥〞的規定。但公務員事務局卻聲稱中醫藥服務不屬於公務員醫療福利範圍!理由是:衛生署及醫管局並沒有提供常規的中醫服務(醫管局只為公營中醫診所提供撥款並擔當監察角色,沒有〝營辦〞中醫診所);對擬建的中醫院所提供的中醫藥服務,會不會納入公務員醫療福利的範圍,亦不作任何承諾。

  本會曾在公務員醫療及牙科診療常務委員會多次指出,在實施中醫註冊制度後,政府已承認由中醫簽發的病假紙,公務員尋求中醫藥服務既普遍, 又有實際需要。本會希望政府與時並進,盡快將中醫藥治療納入公務員醫療福利的範圍。

歧視全職NCSC僱員 絕非良好僱主 所為

  多年來,非公務員合約 (NCSC) 僱員一直接受着歧視性的待遇。〝同工不同福利〞的情況至今未有改善。他們只有《僱傭條例》規定下的最低水準的病假福利,另加少量〝酌情病假〞,實際上沒有像樣的醫療福利可言。本會已向公務員事務局 要求:逐步改善他們的福利待遇,作為第一步, 先准予他們享受公立普通科門診的免費醫療福利, 但公務員事務局卻拒絕改變冷漠的政策。

本會認為,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良好僱主, 沒有理由不秉持並推動社會公義,沒有理由繼續歧視性政策,沒有理由不視NCSC員工為公務員團隊的一員,沒有理由不照顧全職NCSC員工的醫療 福利!

與此同時,本會亦呼籲我們公務員工會同行, 應拋棄自私之心,抱持同理心,支持全職NCSC同事獲得應有的醫療福利。

2000年後聘任公務員 缺退休後醫療福利

  儘管對20006月後以公務員公積金計劃聘任的公務員而言,退休並非眼前的事,但對他們退休後沒有醫療福利的擔憂,已提早到來。公務員事務局若不及早正視,公務員隊伍的士氣難免不受 衝擊。

消除公眾誤解 當局責無旁貸

  2014年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去年向醫管局撥出130億元的一次性整體撥款,作為公立醫院及診所未來10年,改善現有醫院設施〞之用。但政府作為僱主,卻不能保證醫管局向政府的僱員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提供適切、符合合約上規定的醫療服務,專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而設的〝家庭診所〞,相對於數十萬龐大的人數,屬〝杯水車薪〞,致公務員要與市民競爭資源共用的醫療服務,增加了雙方的摩擦。

  本會早在多年前已率先指出:政府作為僱主根據合約上的責任及《基本法》第100條的承諾,向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提供免費、足夠、適切的醫療福利,不應與公共醫療服務混為一談。但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一直沒有向公眾解釋,澄清公眾的誤解。至今,他還沒有做到〝責無旁貸〞!

  2014217日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本會再一次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問題是,問題多多,一直為人詬病,工會亦屢屢反映,但改善甚微。

  公務員醫療及牙科福利事關《公務員事務規例》及《基本法》的落實,事關合約精神,更事關公務員隊伍的士氣及香港整體醫療衛生服務的 進步,本會誠盼有關問題的顯著改善,不必等到河清海晏之日!

公務員政治中立有特定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