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勿走漏眼!
公務員選擇延遲退休申請將於9月16日截止
本會早於2015年,用了兩年多,全力爭取讓2000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入職 (「前新制」)的公務員可選擇延遲5年退休 (即文職由60歲提高至65歲,紀律人員由55歲提高至60歲),卒於2017年成功爭取!
2017年10月11日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明確公務員事務局於2018年年初落實及諮詢職方有關讓「前新制」公務員自願選擇延長退休年齡至65歲(文職)或60歲(紀律部隊職系)退休。本會隨即透過高級公務員評議會會議及於2018年1月31日與公務員事務局的非正式會談中,表達對有關「前新制」公務員選擇延長退休年齡細節安排的意見 (詳情可參閱本會e-華員報2018年3月號第234期、2018年5月號第235期及2018年7月號第236期)。
就此,公務員事務局於2018年7月27日發出公務員事務通告第4/2018號,闡述「前新制」公務員可自願選擇延遲5年退休的詳情。
根據政府提供給立法會的資料文件,截至2020年2月16日,合資格人員56,209名中,已有接近一半,即27,421人選擇延遲5年退休。有關人員按所屬薪級表劃分如下:
薪級表 | 合資格人員 | 申請人員 | 比例 |
首長級/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表 | 142 | 16 | 11% |
總薪級表 | 33085 | 15297 | 46.24% |
紀律部隊職系相關薪級表 | 21017 | 10246 | 48.75% |
第一標準薪級表 | 1965 | 1862 | 94.76% |
總數 | 56209 | 27421 | 48.78% |
對大部份「前新制」並已通過試用期的合資格公務員來說,其選擇期最後一天是2020年9月16日。請注意有關選擇屬一次過,一經作出不可更改,有意申請者除留意截至日期外,其他應考慮事項可參考本會e-華員報2018年9月號第237期的有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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