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於2021年2月17日來信,諮詢本會及公務員團體對〝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諮詢文件的建議。諮詢文件重點內容包括:
l 到內地就學有助香港學生多角度親身體會國家在文化、經濟、教育、科學和科技等方面的發展,並了解國家發展為香港帶來的機遇和挑戰,豐富學習經歷,並為他們將來投身社會工作帶來莫大的益處;近年不少香港學生選擇到內地升學,當中不乏公務員的子女。
l 建議擴大〝本地教育津貼〞的適用範圍至包括內地的中、小學, 並將其改稱為〝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在維持現有〝本地教育津貼〞的申領資格及津貼上限不變的大前提下,為合資格申領〝本地教育津貼〞的公務員在安排子女就學地點方面提供多一個選擇--內地。
1.
增設〝內地教育津貼〞為一項正面、及時的舉措
本會對特區政府諮詢文件所指,〝到內地就學有助香港學生多角度親身體會國家在文化、經濟、教育、科學和科技等方面的發展, 並了解國家發展為香港帶來的機遇和挑戰,豐富學習經歷,並為他們將來投身社會工作帶來莫大的益處〞,甚表贊同、支持;建議擴大「本地教育津貼」的適用範圍至包括內地的中、小學,為一項正面、及時的舉措,有助公務員子女把握大灣區發展機遇、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3.
處理不當,勢激化怨氣及打擊士氣
Ø 〝內地教育津貼〞不與〝本地教育津貼〞混合;後者仍只限現時合資格申領的〝長俸制公務員〞享有;
Ø
設立新的〝內地教育津貼〞予全體公務員申領。這符合大力、積極推行本港青年融入大灣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如此,國策及政策的落實才不致於淪為權宜之計、不倫不類。無疑,給予全體公務員所需資源會增加一些,但亦可設津貼上限以控制開支。長遠而言,政府引領公務員帶頭促進更多本港青少年到內地學習、增強對國家的認識及向心力,所投放的資源是非常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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